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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法学会关于征集第十一届
“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冀法会字〔2016〕9号
 
 
河北省法学会关于征集第十一届
“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论文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法学会,省直政法部门,各学科研究会、会员联络组:
    由中国法学会指导,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辽宁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共同主办,山东省法学会承办的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拟于2016年9月在山东省举办。现将征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及参考选题
  (一)论坛主题
  新形势下创新社会治理研究
  (二)参考选题
  1、加强电信、金融、网络、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风险预警预控工作研究
  2、突发事件区域协调联动机制研究
  3、社区网格化管理研究
  4、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研究
  5、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
  6、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研究
  7、互联网+经济社会发展中法律问题研究
  8、加强新形势下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9、企业破产和重组法律问题研究
  10、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11、处置涉外法律纠纷研究
  12、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研究
  13、建设完善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研究
  14、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工作研究
  15、完善社会治理体制研究
  16、社会信用体系研究
  17、加强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研究
  18、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研究
  19、司法体制改革研究
    20、地方立法权研究
    21、国有企业改革改组、转型、产业调整过程中法律问题研究
    22、寄递物流、网络约车等新业态风险问题研究
    23、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问题研究
    24、防范金融领域风险问题研究
  二、论文要求
  1、论文应围绕论坛主题,着重但不局限于上述参考选题,自行确定具体题目。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原创。省法学会和中国法学会对征集论文将通过检索系统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重复率不超过30%。
  3、文风严谨,行文规范,字数在6000——8000字。正文用宋体小四号Word文本;文中标题按“一、(一)、1……”规则排列;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作者姓名、单位及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等),文中注释采用脚注“①、②、③……”;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三、论文征集和评选表彰
  1、请各相关单位于2016年6月28日前,集中将论文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hbsfxh2015@163.com。并注明“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征文,以便查收。
  2、省法学会组织对论文进行初评,按照论文征集数量的15%确定优秀论文,7月15日前将初评结果提交论坛组委会,报中国法学会进行终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3、中国法学会对获奖论文择优出版。
  4、论坛组委会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参加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对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颁奖仪式在第十一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开幕式上举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论文的征集和推荐工作。
可登陆“河北法学网”下载电子版。
温馨提示:如作者不同意公开发表论文请注明“不同意公开发表”,未注明者,视为作者同意公开发表,组委会不再征求作者的意见。
联系人:张会明 83032835  13722851201
        姚晓兵  83023506   15081172555
        邮  箱:hbsfxh2015@163.com。
  
 
                                 河北省法学会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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