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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产业第一案 珠超粤超之争终审判决出炉
2015-11-04 12:56:38 来源: 网易体育
中国足球界纷扰了5年之久的“珠超粤超之争”,终于以粤超老总被免职而盖棺定论。本案号称“中国足球产业第一案”,在当前足球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有十分重要的标杆意义。
 
网易体育11月4日报道:
 
 北京时间2015年10月2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珠超状告刘孝五同业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2012)穗中法民二终字第1316号”:驳回刘孝五和粤超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根据广州白云区法院的一审判决“(2011)穗云法民二初字第841号 ”,刘孝五被判令停止担任粤超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的职务,赔偿珠超公司经济损失14.73万元。至此,中国足球界纷扰了5年之久的“珠超粤超之争”,终于以粤超老总被免职而盖棺定论。本案号称“中国足球产业第一案”,在当前足球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有十分重要的标杆意义。
2009年5月,毛为民、王军、刘孝五三人成立广州珠超联赛体育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珠超公司”),该公司于当年成功举办首届珠三角五人制足球超级联赛(简称”珠超联赛”)。2010年11月,刘孝五被公司董事会罢免总经理一职,但仍保留公司董事职位。被免去职务后,刘孝五与参加第一届珠超联赛的九家俱乐部共同出资1000万,成立广东粤超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超公司”),并亲自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粤超公司在2010年12月举办粤超联赛,和珠超公司形成竞争关系。
2011年7月,珠超公司入禀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状告刘孝五和粤超公司不正当竞争,损害珠超公司和珠超联赛的合法权益。2012年03月,白云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刘孝五立即停止与原告珠超公司的同业竞争行为,停止履行其在粤超公司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务,并赔偿珠超公司经济损失合计14.73万元。白云区法院判决后,被告方不服判决并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过3年多的审理,2015年10月,广州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判决后珠超公司再对被告方的侵权行为发表声明:虽然法院已经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同业竞争行为,停止履行其在粤超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但被告方转而担任广东五人足球协会会长,并通过该协会继续举办粤超联赛、粤甲联赛和中国五人制足球分省联赛,换个马甲继续对珠超公司实施同业竞争。珠超公司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否则将继续对广东五人足球协会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本文来源:网易体育 作者: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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